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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协调之路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时间:2011-7-12 11:54:00   被阅读次数: 2992
                        Benoît Battistelli 欧洲专利局局长
                          程文婷(译)  徐慧(校)
    7月5日和6日,欧洲专利局邀请了一批欧洲代表(来自丹麦、法国、德国、英国和欧洲专利局)在德国泰根塞(Tegernsee) 与美国和日本专利局的领导进行了一次非正式的会谈,讨论了推进国际专利法协调的可能路径。有人可能认为设想一个全球专利制度是一个美好的梦想,但是这个敏感的话题已经备受争议,也有人会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还是决定进一步深入讨论这个问题。 
    首先并且显而易见的答案是协调发明国际保护的需求越强烈,我们越应该简化专利制度并且使得国家和地区保护框架的不同趋于最小化。近来,以知识为基础的日以增进的经济全球化和现有的五花八门的专利法之间的差异显得很不合理。为了达到我们的目标,我们必须在不同的层面做工作。程序和实践已经在几年前就开始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也就是IP5(由美国、日本、中国、韩国和欧洲专利局组成,他们经手的专利活动占到世界的85%到90%)上讨论。但是,只要我们的法律框架不同,就将会对我们进一步前行造成限制。 
    此外,美国最近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立法活动大约将在明年秋天完成,已经给了这一协调过程新的推动。正如大家可能知道的,美国改革所能预见的主要变化之一是从先发明原则到先申请原则的转变。目前仍然不完全清楚这一举动是否会促进国际协调,这就是为什么最近参与非正式会谈的专家决定继续在技术层面上讨论,以评估它可能带来的变化。当然,这一技术的工作仅有有限的目标和适度的野心,但其结果可能在任何未来的其他场合的争论中都非常有用。 
    我的感觉是已经从事一个重大的工程(单一专利)的欧洲,非常乐意与其他地区一起在这个协调过程中扮演领导角色,就像它在过去所做的一样。同时,如果这个过程想要成功并且获得欧洲制度的使用者的支持(当然这一制度已经非常稳定并且带给他们很大程度的法律确定),在我看来,首要的是国际协调的优势要在一个基于确凿证据的讨论中被强调,这一证据必须平衡制度使用者和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并且最终引导制度走向真正的简化。 
    欧洲专利局明白他在这个过程中协调者和技术专家的角色。专利法协调可能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可以在朝着这个目标前进的过程中一步一步地改进。
                                                                2011年7月12日
 
原文参见:
http://blog.epo.org/uncategorized/the-road-to-patent-law-harmoni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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